公司法52條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限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有關部門其實是非常提倡中外合資企業的,中外合資企業在日常經營的過程當中,可以相互吸收對方的優點,有利於公司從內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其他各方面不斷的提高,從而對我國的市場經濟作出更大的貢獻。不過各方在經營中的合資企業的時候也需要知道,公司法52條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限是怎麼規定的?

公司法52條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公司法52條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限是怎麼規定的?

1、舉辦的合營企業屬於下列行業的,合營各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營合同中約定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這些行業包括:

(1)服務性行業的,如飯店、公寓、寫字樓、娛樂、飲食、出租汽車、彩擴、洗像、維修、諮詢等;

(2)從事土地開發及經營房地產的;

(3)從事資源勘查開發的;

(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項目的;

(5)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定合營期限的。

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一般項目原則上爲10年至30年。投資大、建設週期長、資金利潤率低的項目,由外國合營者提供先進技術或關鍵性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其合營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十年。經國務院特別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

2、對於屬於國家規定鼓勵投資和允許投資項目的合營企業,除上述行業外,合營各方可以在合營協議、合同中約定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

3、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應當在距合營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二、中外合資企業的特徵是什麼?

1、依法登記。以《合資法》、《公司法》、《條例》爲公司設立的法律依據。

2、實行審批制。合營企業必須由中外兩方共同投資設立。項目必須任政府的審批機關批准。

3、有限責任。合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4、共同經營管理。

5、生產經營活動納入國家的特殊規範。如可以從國際市場採購設備、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產的產品等等。有一定優越性。

6、位於中國境內,爲中國法人。

三、中外合資企業是如何設立的?

設立合營企業的一般程序是:立項、洽談、簽約、審批、登記、註冊。中外合資企業的立項申請由中方提出,然後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基礎上進行簽約;審批機關自接到各項應報檔案後,於三個月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發給批准證書;合營企業應在一個月內憑此批准證書向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簽發執照日即企業成立日。

綜上所述,公司法52條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限的規定也是分合作的項目的,比如說像房地產行業的中外合資企業、飯店和其他服務類型的中外合資企業的經營時間一般都是十年到30年不等。我國和其他國家合作的一些關鍵性的技術生產的項目,經國務院批准的合作年限可以達到50年以上。合作年限到期以後,可以在六個月之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繼續合作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