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投資公司條件具體是什麼?

一、成立投資公司條件具體是什麼?

成立投資公司條件具體是什麼?

1、投資公司是以自有資產進行投資,並以投資作爲主要經營業務的公司。它不同於金融性信託投資公司。《公司法》對投資公司這種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應當允許設立投資公司。設立投資公司不須經人民銀行批准。

2、投資公司的投資業務和直接經營的業務應予區分。投資公司經營範圍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投資某行業、產業的範圍,而不表示該公司直接經營該項業務。如:“對旅遊業的投資”,是指該公司可以投資旅遊業,而不表示經營旅遊業務.旅遊業作爲投資領域,不須報行業管理部門批准。

3、內資設立的投資公司,其投資的領域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外,覈定經營範圍時,對其投資的範圍可以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投資公司除投資外,可以直接經營其他業務,直接經營的業務,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的,應報有關部門審批.

4、一人(一個股東)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二人或多人註冊投資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分批出資,首批註冊資金不低於註冊資金總額的20%,其餘註冊資金可在5年內到位。

二、投資公司的設立流程

(一)查名(需1周時間)

所需資料如下:

1、全體投資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投資人是公司的需要營業執照複印件)。

2、註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

3、公司名稱(最好提供5個以上)、公司大概經營範圍。

查名資料備齊後由相關部門受理,查名所需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查名透過後會預先通知您並核發查名覈准單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及銀行詢證函一份。

(二)驗資(即辦即完)

憑核發的查名覈准單、銀行詢證函、一套章去就近銀行辦理註冊資金進賬手續,辦理完後從銀行領取投資人繳款單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則由銀行直接快遞會計事務所,隨後由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驗資透過後核發驗資報告2份。驗資必須由本人完成,委託其他機構辦理將會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參見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三)簽字(即辦即完)

帶好身份證前往工商所進行簽字,工商所覈實後透過。簽字需要本人到場,經工商所人員確認爲本人無誤後簽字生效,簽字透過後即可以開始辦理營業執照。

(四)辦理營業執照(需2周時間)

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公司申請登記的委託書 ;

3、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 ;

4、章程 ;

5、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

6、董事、監事、經理、董事長或者董事的任職證明 ;

7、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複印件 ;

8、驗資報告 ;

9、住所使用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

10、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需提交部門的批准檔案。

資料齊全後所有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報工商局審批後核發營業執照正副本和電子營業執照,隨後工商所流程完畢。

(五)質監局流程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1周時間)

本步驟手續和所需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並完成,前往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核發代碼證正副本和代碼卡後質監局流程結束。

(六)稅務局流程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2周時間)

綜上所述,可以得知,成立投資公司需要符合相應的資產條件、經營範圍的條件、經營事項的條件、註冊資本的額度條件等條件。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成立註冊一個投資公司需要依照法律所規定的流程進行,即要經過查名、驗資、辦理營業執照、質檢局審覈、稅務局的手續辦理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