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被羈押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麼呢

法定代表人被羈押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法定代表人被羈押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