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

一、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

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二十八條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規定限制投資的領域,外國投資者進行投資應當符合負面清單規定的條件。

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實施管理。

第二十九條 外商投資需要辦理投資項目覈准、備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外國投資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許可的行業、領域進行投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與內資一致的條件和程序,審覈外國投資者的許可申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的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稅收、會計、外匯等事宜,並接受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外國投資者併購中國境內企業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接受經營者集中審查。

二、外商投資企業類型

依照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商投資企業分爲四種類型:

1、合資經營

由中外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照投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爲股權式合營。

2、合作經營

中外合作各方透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爲契約式合營。

3、外資企業

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爲外商出資和擁有。不包括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

4、外商投資合夥

其主要的,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

三、出資方式

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方式:

外國投資者可以用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作價出資。經審批機關批准,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興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爲外國投資者所有,其作價應當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作價金額不得超過外資企業註冊資本的20%。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由外商獨立設立,也可以由外商和中國的企業一起合資來設立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設立企業的過程中也需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大家對於外商投資企業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詳閱企業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