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一、建築設計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建築設計分公司可以籤合同嗎?

1、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爲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

當然,爲保證合同的履行,在與分公司簽訂合同之時,第三人可以要求加蓋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進行追認。(有人認爲:合同簽訂後尚未履行的,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的保證合同因無效。

2、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在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前從事經營活動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的(公司法第29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沒有領取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系非法經營,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所簽定的合同依據相關法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爲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當然是無效的。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點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分公司的特徵具體表現爲: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在近幾年也是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隨之建立起來,那麼企業也是會擴大自己的規模並建立分公司的,那麼分公司因爲沒有獨立的財產是不會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當分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後就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承擔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