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知情權司法解釋有哪些內容?

一、股東知情權司法解釋有哪些內容?

股東知情權司法解釋有哪些內容?

股東知情權即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起訴查閱公司製作會計賬簿涉及的原始憑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第七條股東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起訴請求查閱或者複製公司特定檔案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公司有證據證明前款規定的原告在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複製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檔案材料的除外。

二、股東知情權範圍有哪些?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瞭解公司狀況的重要手段,是股東權利中的基礎性權利。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權”:

1、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爲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訴請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三、公司在作出拒絕查賬的決定時的合理理由包括有哪些?

1、是否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出賣或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的可能,

2、是否存在股東自營或與他人合營與公司有着利益競爭關係的業務等等。但出於對非法資訊的保密需要而拒絕股東查賬的,如對有關商業賄賂或偷稅漏稅等資訊的記載顯然不能構成合法和有效的拒絕理由。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知情權是屬於股東瞭解公司的所有資訊權利,但對於此權利也是分不同的類型,一些股東沒有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或者是管理,如果要檢視公司的財務報告或者是其它的經營資訊,那麼也是可以的,如果公司拒絕,那麼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