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順序是怎麼規定的?

一、企業破產清算順序是怎麼規定的?

企業破產清算順序是怎麼規定的?

1. 破產費用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 共益債務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爲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破產清算後,企業清算5個順序: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以及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二、破產的程序是什麼?

1、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2、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3、和解協議的討論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透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佈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4、制定整頓方案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後,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並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5、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爲,如發現有不法行爲,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6、裁決整頓結果

企業經和解整頓後,能按和解協議解決與債權人的債務糾紛,按協議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公告終止破產程序,恢復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反之公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重要標準,如果公司發展不好,那麼必將被市場淘汰,就會破產。破產後需要依據法律來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之後企業就不存在了。所以企業應該把握好市場的脈動,迎合市場需求,此時我們作爲企業的經營管理人的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