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合同糾紛主要特點

融資合同糾紛的全稱是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這是一種發生在融資租賃過程當中的糾紛,涉及的往往是三方當事人。而現實中,想要解決這樣的糾紛,那麼就要先了解其特點,對症下藥,才能完美的解決。

融資合同糾紛主要特點

1、標的物集中於特種設備等昂貴的生產資料

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內產業政策,對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受理數量上的傳導作用較爲明顯。融資租賃的標的物集中於實體產業中較爲昂貴的特種設備等生產資料,例如建築工程業的挖掘機、印刷行業的高精密度打印設備等。受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基礎建設需求放緩的影響,相關實體產業易出現波動,對承租人的正常經營和償付能力造成較大影響,從而引發大量的融資租賃合同訴訟。

2、往往涉及數個回購人和保證人

融資租賃交易的當事人主體呈複雜化趨勢。除典型的出賣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交易架構外,出租人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以增加回購人、保證人等方式將更多的利益相關方納入到融資租賃交易體系中,從而最大限度的保護其權益。一旦涉訴,承租人、回購人、保證人均成爲出租人主張其租金債權的對象,一筆融資租賃交易往往涉及數個回購人和保證人,增大了審理難度。

3、出租人處於強勢締約地位

從融資租賃的交易模式和合同簽訂過程來看,出租人作爲融資融物的提供方,處於較爲強勢的締約地位,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合同文字均系出租人事先擬定印製的格式化合同文字;二是承租人多爲資金短缺的自然人和小微型企業,在涉及重要合同條款的談判磋商中話語權受到較大限制;三是回購人爲租賃設備的製造商和經銷商,出於銷售利益驅動,在回購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對回購條件、回購價款、回購租賃物交付等重要約定上鮮有異議。

4、抗辯理由定型化、承租人出庭應訴率不高

承租人、回購人、保證人對抗出租人租金請求權的抗辯理由呈定型化的傾向。承租人的抗辯理由多爲租賃物質量異議、回收租賃物的餘值異議、租金數額異議;回購人的抗辯理由集中於回購合同效力異議、出租人重複主張權利異議、回購條件異議、回購價款異議、回購租賃物的交付異議;保證人的抗辯理由主要是保證合同效力異議。此外,承租人出庭應訴率不高,增大了租金欠付情況以及租賃物現狀的事實查明難度。

說實話 ,現實中的融資租賃糾紛也是比較常見的。由於其涉及到的標的物金額巨大,在解決的時候也顯得比較困難。要是你自己無法解決這樣的糾紛的話,不妨來電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進行諮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會幫助你實際解決這些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