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從公司借款合法嗎

關於股東出資在前,借款在後的行爲,早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給黑龍江省工商管理局的《關於公司股東以借款爲名抽回註冊資本是否屬於抽逃出資行爲的請示的答覆》(企指函字1999第6號)中就明確規定:公司股東爲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爲處理。

股東從公司借款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