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糾紛的起訴保留期有多久

工傷糾紛的起訴保留期有多久
律師解答:一般是一年。律師解析:工傷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工傷發生後工傷職工應當在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且這一年的時效無法中斷、中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