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的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範?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爲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在委託合同中會有哪些法律風險?面對這些風險我們又應該如何進行防範?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詳細介紹。

委託合同的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範?

一、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自己受到損失

法律風險: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損失。委託人經受託人同意,可以在受託人之外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風險防範措施: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應當透徹瞭解處理委託事務可能給受託人帶來的損害的情況,明確防範這些風險的措施,並將風險及防範措施告知受託方,確保處理委託事務不會給受託人帶來損害。

二、兩個以上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

法律風險:兩個以上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可能損害委託人的利益,委託人可以要求受託人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受託人沒有過錯,但基於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而要承擔責任。

法律風險防範措施:兩個以上的委託人可以在處理委託事務前約定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方式,並約定責任。

三、解除委託合同

法律風險: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委託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風險防範措施:委託人和受託人事前預知影響處理委託事務的各種因素,並預測各種因素影響程度,建立這樣的基礎之上決定是否處理委託事務,儘量避免解除委託合同,如果發生事前不能預知的情況,必須解除委託合同的,應當儘量避免、減少因解除委託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委託人或者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

法律風險: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可能損害委託人利益;因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的可能損害委託人利益。

法律風險防範措施: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可能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當繼續處理委託事務;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以上就是在委託合同中有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當事人應該對此有所瞭解,儘量避免風險,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您還想要了解其他的相關內容,請登入本站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爲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