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當今社會,是一個秩序井然的文明社會。合同作爲一項制約雙方權責的工具在簽署審查時也有着相關的注意事項。由於審查合同時的疏忽,在工程的後期往往會造成許多具有惡劣影響的經濟糾紛。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審查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吧。

審查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審查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是合同審查合法性,需要窮盡相關法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民法通則、合同法、所審合同所屬監管部門所出的規章制度、資質,注意一定是最新的條款;同時查找最高院發佈的案例是否與我們所遇到的問題相關,是否有導致合同無效的條款。

二是合同審查的操作性,視合同的複雜程度,分別採取電話溝通、當面座談與盡職調查的方式;這樣可以瞭解當事人的目的,進行一些商業風險的把控;

三是合同審查的邏輯性,條款前後呼應,防止條款重複,權利義務混同,明確雙方責任人;

四是合同的全面性,設立正常履行的條款、預設退出機制、問題的提前預判。

其次,審查合同注意事項以及步驟:

1、審覈標題:標題儘量直接說明合同的性質,雙方的主體,即大氣又一目瞭然;

2、審覈主體,公民要看身份證和戶口本,企業要查工商資訊平臺、最高院裁判文書網、失信被執行網、企業信用資訊網等進行查詢,寫清姓名、性別、年齡、現住址、微信號、QQ號,注意事無鉅細,同時附帶身份證、居住證等複印件做附件;

3、查詢有無鑑於條款,把自身有缺陷的地方提前寫入合同,把訂立合同的目的初衷與事實狀態、理由寫清楚;

4、審查簽訂的文體有無權限,有無授權,有無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同時審查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5、爭議管轄設立,仲裁或訴訟;六是違約責任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鑑定費、調查費;

6、審查格式條款;

7、審查通知與送達條款;七是合同結尾審查當事人簽章及公司印章是否合規;

8、若不允許改動的合同有無打印文字或清潔文字的條款。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字】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審查合同注意事項主要是從合同的簽署雙方作爲出發點進行闡述的。首先需要注意到合同審查的合法性,這是基本。其次對於合同的條款規定需要進行細緻的解讀,注意邏輯以及全面的影響。以上即爲審查合同時的注意事項。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