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不續怎麼辦

一、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不續怎麼辦

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不續怎麼辦

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你有優先承包權,你可以起訴村委會,要求其續簽定合同,或者要求其給予地上作物補償。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承包合同到期的話,需要和村委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透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二、農村土地承包期限: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一)耕地的承包期

據統計,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爲14億畝,人均1畝多一點。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佔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我國農村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對承包期限都有明確規定。如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爲三十年。有關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長三十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現實中,截至 2000年,全國已有98%左右的村組開展了延包工作。在開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達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積佔92%,如果扣除沿海發達地區、城鎮郊區實行招標承包的責任田以及各地預留的機動地,實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達到三十年的佔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 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以及當前的農業承包經營政策等因素確定。期限太短,不利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期限太長,則不利於對土地利用方式的適當調整以及有關利益的協調。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和目前農村的實際做法,同有關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我國草原承包面積31.2億畝,佔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6.9%。集體林地70%已承包到戶,集體林地佔全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的59%。對於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未明確規定。國家政策曾原則規定,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對草原實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爲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爲例:首先,林地一般生長着多年生的喬木、竹類、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於種植農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兩季,甚至三季。其次,林業生產投資大,林木生長期、收益期長,風險大。第三,我國對林木實行限額採伐制度,承包方的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受到較多限制。鑑於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和農村土地承包的實際做法,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爲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山林承包合同到期不續是可以要求當地相關部門進行補償的,並且如果對這片山林外包的話,你也是有着優先權的。如果雙方協商不妥,那麼如果有着足夠的證據是可以進行法律訴訟的,但是這樣的結果得到補償是最好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