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勞務協議屬於哪種合同

一、行紀勞務協議屬於哪種合同?

行紀勞務協議屬於哪種合同

行紀勞務協議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條 【行紀合同定義】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條 【行紀人承擔費用的義務】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條 【行紀人的保管義務】行紀人佔有委託物的,應當妥善保管委託物。

第九百五十四條【行紀人處置委託物的義務】委託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的,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不能與委託人及時取得聯繫的,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二、行紀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第一、行紀合同主體的限定性。行紀合同的委託人並無太多限制。但行紀人只能是經批准經營行紀業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第二、行紀合同的標的具有特定性。行紀合同屬於提供勞務類合同,由行紀人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但其所提供的勞務具有特定性。

第三、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爲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在爲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時,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發生法律關係的。

第四、行紀人是爲委託人的利益辦理事務。雖然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交易,但交易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最終歸屬於委託人承受,

第五、行紀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和不要式合同。行紀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無須一方當事人義務的實際履行,也無須具備特別的形式,故爲諾成、不要式合同。

總的來說,行紀勞務協議也屬於很常見的一種民事合同,不過行紀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在法律層面上來講,行紀合同也屬於提供勞務類的民事合同。而且,行紀合同肯定是有償合同。在司法實踐中要注意區分行紀合同、委託合同和居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