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爭議的條款對無效合同生效嗎

解決爭議的條款對無效合同生效嗎

一、解決爭議的條款對無效合同生效嗎

有效,合同無效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有效。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無效以後,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條款是有效的。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已成立,但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缺乏生效要件而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無效合同自始無效,但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有什麼

1、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響合同的部分解決爭議的條款,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3、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原因不同

可撤銷合同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誤解,明顯不公平和乘人之危,欺詐脅迫,不危害國家利益,無效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以法律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欺詐、脅迫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損害公共利益,損害第三人的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無效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並存在,但自始至終無效,無法轉化爲有效合同,因此也是絕對無效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並非絕對無效,在被撤銷前仍然有效,保持法律效力,但法律賦予一方撤銷權,

3、法律責任不同

無效合同不僅自始至終不能產生法律效力,而且相關當事人可能對其行爲承擔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一般爲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可撤銷合同根據一方享有撤銷權的主觀意願確定其法律義務和責任。

對於無效合同來說,爭議解決條款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受法律的保護。合同無效會導致合同內容不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存在合同無效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要按照對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因合同所取得的財產,需要返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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