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有哪些

1、意思自治原則

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有哪些

(1)意思自治原則即協議優先。

(2)意思自治原則例外:以下合同不允許當事人意思自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股權或者資產轉讓合同;

②外資併購中資企業的合同;

③外國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

④外資承包在中國領域內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不強制適用中國法。

2、最密切聯繫原則。仍然以意思自治優先,並且意思自治可以突破最密切聯繫原則。當事人沒有選擇的,才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徵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繫的法律。

3、兩類特殊合同的法律適用

(1)涉外消費者合同:消費者合同,適用消費者經常居所地法律;消費者選擇適用商品、服務提供地法律或者經營者在消費者經常居所地沒有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適用商品、服務提供地法律。

(2)涉外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者工作地法律;難以確定勞動者工作地的,適用用人單位主營業地法律;勞務派遣,可以適用勞務派出地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二條

涉外民事關係適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確定。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係有最密切聯繫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