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公司不交社保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公司不交社保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其次還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新《社保法》對社會保險費的徵繳作出更多的強制措施。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不但將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處以罰款,而且將被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用人單位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機構可以向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直接劃撥社會保險費,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保證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徵收。

二、公司不交社保有什麼後果?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爲員工交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五種保險,這五種是強制性需要交的。

如果公司不交保險的話,相關部門會對公司進行處罰,並且影響到公司的一些年審。如果公司不給交保險,那麼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是免費的。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不能簡單地認爲,凡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的,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外,《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綜合上面所說的,社保是屬於國家要求單位強制性繳納的費用,如果不履行此條款,那麼勞動者是有權利讓單位承擔起相應的賠償的責任,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工作的年限還有工作的實際收入來進行計算,這樣才能保障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