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怎麼辦

不履行合同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不履行合同,違反合同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7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的應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定金。如果是金錢債務的違約,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如果是非債務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例外。
不履行合同的解決方式:
1、透過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因對方不履行合同造成損失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責任的,可以在要求繼續履行的同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透過訴訟等方式要求解除合同,並讓對方依實際損失情況或者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