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約定保證份額應該怎樣承擔責任

未約定保證份額應該怎樣承擔責任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爲一般責任保證。
由側重保護債權人轉而側重保護保證人利益。
因此,新法實施後如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否則即推定爲一般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