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否確認合同無效

隨着我國社會的不斷髮展,在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主張來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案件已經越來越多了。但就合同外第三人究竟是否有權利來確認合同的無效,我國的法律至今也沒有做出一個明確的規定。因爲這一類型的案件的爭議一直以來都是比較大的。對於一些案件,有的人會認爲合同是無效的,因爲如果說包含了無效的因素,那麼這個合同是絕對無效的,也是當然是無效的。任何人都可以來主張這個無效。但是另外一些人並不這麼認爲,另外一些人根據合同具有相對性的理論認爲,允許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介入到合同效力的一個確認當中的話,很容易出現一些任意訴訟或者是濫用訴訟的一些情形,因此而就會影響到一些正常的交易秩序,從而影響經濟的發展,所以他們不同意讓第三人介入到當中來。那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究竟是否有權利來提起確認合同的無效之訴,我們需要弄清楚以下這些問題。

第三人能否確認合同無效

一、無效合同是否受合同相對性理論約束。

首先,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我們肯定是知道合同是具有相對性的,那麼生效的合同是指對雙方的當事人有約束力,那麼無效的合同呢?

因此,大多數人認爲如果是由於無效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如果說合同是無效的合同的話,那麼合同從訂立的時候開始就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因此也就不受合同相對性的一個約束。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無效合同是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者是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是一些其他人的合法權利的一種合同。

但如果是以合同的一個相對性作爲理由,從而禁止與該合同約定的事項有着利害關係的第三人來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一個訴訟的話,那麼這個在合同約定事項有着直接利害關係的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他的合法權益將會得不到保障,這個也違背了法律制定的一個初衷。

因此在與合同約定事項有着直接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如果說他有證據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某一個合同的侵害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突破合同的一個相對性從而來像有着管轄權的當地法院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一個請求與訴訟。

二、合同約定事項當中有着直接利害關係第三人究竟是否有訴權呢?

在我們的民事訴訟法學當中。訴權具體指的是當事人請求當地的一個人民法院對於他的名是財產權利或者是人身權來進行司法保護的一個權利。訴權是當事人對於民事訴訟的一個基本權利,因此當事人有了訴權,才能夠向當地的一個人民法院來提出保護他的民事權益的一個請求,因此纔能有訴。而訴權又被分爲了程序上的一個訴權和一個實體意義上的訴權,那這個程序意義上的訴權,指的是當事人在程序上向法院請求行使審判權的。而這個實體意義上的一個訴權,是當事人請求法院透過審判來保護自己的一個民事的實體權益的。

綜上,如果說合同約定的事項當中與合同之外的第三個人有着直接的利害關係,那麼合同外的第三人就有權利去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起訴。更多相關問題,建議諮詢本站網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