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律師民事訴訟流程:1、收案2、接受委託後的工作:1、瞭解案情,收集證據。2、審查主管與管轄、審查時效。3、準備訴訟資料。4、代理申請財產保全。3、參加法庭審理工作4、上訴審中的律師代理5、再審程序中的律師代理6、執行程序中的律師代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