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衆鬥毆案件審理中要注意查明首要分子。聚衆鬥毆的首要分子是指聚衆鬥毆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
(二)聚衆鬥毆的積極參加者是指首要分子以外在聚衆鬥毆中發揮主要作用或者在鬥毆中直接致傷、致死他人者。如果你以上兩點不符合,則不構罪,否則構罪。聚衆鬥毆的積極參加者,也要追究法律責任;如果沒動手,建議向警方如實說明情況。建議積極配合調查,必要時可委託律師介入辯護,不然有可能會被以同夥處理
在當代社會聚衆鬥毆這種現象不僅僅影響到的是社會的公共秩序,而且對於個人也會造成一些身體上的傷害,因此聚衆鬥毆現象必須要按照《刑法》中的規定嚴厲進行處罰,根據情節嚴重來依法進行的判決。
檢視了上面文章的內容,相信已經已經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認定是怎樣的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實踐中我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時,需要沉着冷靜的面對並解決,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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