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分居期間探視權如何約定
《民法典》中分居期間探視權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約定探望的時間等。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非婚生子女的探視權是怎樣的
非婚生子女的探視權和婚生子女相同,無監護權的一方想去探視另一方必須配合。
因爲法律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對於分局期間的孩子探視權問題是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的,離婚與否,夫妻雙方都有看望孩子的權利,所以在另一方阻撓自己去探望孩子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非婚生子女也是一樣的,男女雙方享有探視的權利,遇到探望問題無法解決,來本站網諮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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