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三無老人補助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

農村三無老人補助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

在當代這個社會,存在着一些既沒有生活來源也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對於這些人國家進行了一些補助措施,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並不清楚這個問題,比如說農村三無老人補助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農村三無老人補助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一、三無人員:

指城市居民中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中的人員。

二、國家對三無人員優惠:

政策北京市民政局、財政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辦法》,政府不僅負責居住、養老、看病、上學,每月還要給零花錢,供養標準不低於各區縣上年度的城鎮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根據《通知》,政府將向他們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具體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供給糧油、副食品、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並提供疾病治療和辦理喪葬事宜。

政府將資助城市特困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由區(縣)民政部門實報實銷,所需資金由區(縣)財政全額負擔。

已經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或參加且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城市特困人員,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此外,城市特困人員在接受各類教育期間,按照本市教育救助有關規定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分散供養且住房困難的城市特困人員,可優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和住房租賃補貼等住房救助政策。

完善城市“三無”老人保障工作機制

城市“三無”老人是指城鎮居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法定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或扶養能力的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

城市“三無”老人是城市老年人中的困難羣體,其養老、醫療等面臨諸多困難。目前,全市“三無”老人由於沒有具體的供養內容和標準,大多依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維持生活,生活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爲此,必須完善城市“三無”老人保障機制,同時建立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增長機制,確保其生活水平不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不斷滿足其物質文化和健康醫療需求,讓其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主要任務目標

(一)建立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增長制度

1、確定供養標準,建立供養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不低於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參照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參考,確定城市“三無”老人最低供養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集中供養的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確定分散供養的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每年6月份參照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按上述比例確定並調整我市城市“三無”老人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並於每年7月份開始執行新標準。

2015年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80元爲基數,集中供養的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爲每人每月954元,分散供養的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爲每人每月858元。

2、落實保障資金。將城市“三無”老人供養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確保城市“三無”老人供養經費及時足額到位。民政、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城市“三無”老人供養經費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按時發放

(二)實行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相結合的養老模式

1、城市“三無”老人自願到機構養老的,市民政部門要安排其到政府舉辦的敬老院集中供養,也可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老人到社會辦養老機構養老,並簽訂供養協議

2、選擇居家養老的,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社區辦和村(居)委會要根據其養老需要,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對選擇居家養老和患有精神性、傳染性疾病等不適宜集中供養的城市“三無”老人,要透過簽訂供養協議書,採取委託親友代養、提供社區養老服務、日間照料等方式實行分散供養。

3、鄉鎮人民政府、社區辦和村(居)委會要定期檢查分散供養城市“三無”老人的住房和日常生活狀況,對其危舊房屋及時進行修繕,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特殊照料。

(三)加強城市“三無”老人醫療保障工作

要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爲城市“三無”老人建立健康檔案,每年安排一次免費體檢;將城市“三無”老人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其參保費用由市財政專項資金承擔;將城市“三無”老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對其制度內醫藥費自付部分參照農村“五保”對象救助政策予以救助。當地醫療機構要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城市“三無”老人的普通門診掛號費和家庭病牀出診費等相關醫療費用。

我國給於三無老人零花錢,還負責三無老人的生活等,並且給於的費用不低於平均生活水平。如果大家對於農村三無老人補助標準是怎樣進行規定的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