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登記結婚程序是怎樣的

辦理登記結婚程序是怎樣的

在我國男女要想建立合法的夫妻關係,自然需要按照規定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才行,如果最終沒有領取到結婚證,那意味着雙方之間的關係可能是事實婚姻或者同居關係。對於辦理登記結婚程序,我國也是有嚴格要求的,那到底具體程序是怎樣的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辦理登記結婚程序是怎樣的

結婚證在辦理之前,除了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實體條件外,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申請。其中,實體條件爲: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結婚年齡男爲22週歲以上,女爲20週歲以上;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此外結婚證的領取的程序性條件分爲:

(一)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需要帶上法定的材料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雙方當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應當訊問當事人的不明白之處,並作出解答。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程序,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就應即時予以登記,併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如果提出自己餓婚姻是他人干涉二締結的,應當提供證明,不無法提供證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證屬實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如果有法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爲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二、辦理結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了申請之後,並不是一定會准予登記,此時要是經過審查發現不符合結婚條件或者當事人提供的身份證件不齊全的話,那就可能無法領取到結婚證。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