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程序的辦理流程如下:1、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3、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