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取證可以取證到微信記錄嗎

離婚取證可以取證到微信記錄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離婚取證可以取證到微信記錄。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證據的一種,只要符合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就可以作爲法院判決的依據。因此,離婚訴訟的取證過程中,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微信記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僞,審查確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