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出於對女性的保護,在女性懷孕期間,其實對男方起訴離婚是做出了一定限制的。當然,這也沒有完全不准許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在男方依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女方可能出現不同意的情況,這個時候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般情況法院不會直接判決離婚,都是先進行調節,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無重大過錯前提下,法院是不準離婚的,沒有新的情況發現,在6個月內原告是不可以起訴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隨時起訴。

大多數情況下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延長,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

在男方提出離婚,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法院調解不成,將在6個月後男方在起訴情況下,直接判離婚。

二、男方起訴離婚有什麼限制嗎?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做出這樣的限制是爲了保護胎兒、嬰兒的健康,維護婦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離婚,人民法院應當說服男方撤回訴訟。如果男方堅決要求離婚,不肯撤回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做出不受理案件的決定並通知男方。

但這一限制由兩點例外:

(一) 如果女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因爲女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往往都是無法繼續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體上的折磨。如不及時受理離婚,可能會損害婦女、胎兒和嬰兒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間女方提出離婚,人民法院受理。至於是否准許離婚,還要經過審理後再行決定。

(二) 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此限制。

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女方不同意,自然不能透過這種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但要是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的,此時並不一定要女方同意離婚,只要男方可以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了,則此時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法官自然會判決夫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