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約定補償金是怎麼樣的?

離婚協議中約定補償金是怎麼樣的?

離婚協議中約定補償金是怎麼樣的

通常,在協議離婚時爲了平衡雙方的利益而往往涉及到一方需要給另一方離婚補償金。離婚當事人雙方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補償金的數額、性質、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

最好要寫清補償的原因,比如:由於男、女方獲得了車輛,故需要給另一方現金補償。對於支付方式,建議離婚雙方透過銀行匯款的方式。之所以建議大家採用這種方式是因爲,銀行匯款可以留下相關憑據和匯款記錄,發生爭議可以可以直接到銀行查詢匯款記錄即可。

對於違約責任的約定,建議大家約定“不按時支付時,需額外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這樣可以起到督促金錢支付方及時履行離婚協議的作用。

離婚協議中離婚理由如何寫

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在書寫離婚協議的時候經常會不知道該如何在協議裏表述二人的離婚原因。對於協議中離婚原因的表述,建議大家只要籠統描述一下就好。這是因爲:

首先,辦理協議離婚登記的民政機關不會對雙方的離婚原因做詳盡審查或調查。民政機關只會對雙方離婚的意見是否出於真實意思表示進行審查,即只要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當事人明確向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機關表示自己願意離婚即可。

其次,很多當事人離婚是由於一方有第三者。出於對自己名譽的保護往往不願向包括離婚登記機關在內的第三人承認。因此如果另一方強行要求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明是由於有第三者而離婚的話往往會招致對方的反感並很有可能拒絕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而無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這種結果的出現顯然沒有必要,畢竟協議離婚是一種較爲快捷的離婚方式。

由於上述原因,建議大家在離婚協議格式的問題上簡單概括一下就好。比如“性格不合、感情不合”等。順利達成離婚願望纔是最終的目的。

婚姻法中有規定,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有權力要求過錯方進行損失賠償,或者是財產進行少分不分,但是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是過錯方,否則法院不進行支援。法院如果進行賠償損失,那麼過錯方一定要執行,不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