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是什麼意思 殘疾人能否領養孩子

一、領養是什麼意思

領養是什麼意思 殘疾人能否領養孩子

領養是指把別人家的孩子領來撫養,當做自己的子女。

二、殘疾人能否領養孩子

殘疾人領養孩子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即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滿三十五週歲。

有幾種特殊情況除外,即被收養人是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以不受此條的約束,繼父母領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收養人無配偶的男性領養女孩,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但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無子女。

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雖有一名子女,但該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養義務的,也可收養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如有正當的職業或可靠的經濟來源,能夠照顧被收養人的生活並可負擔其相應的經濟開支等。

關於這點要看殘疾人傷殘的程度,如果收養人自己都不能生活自理,那麼對被收養人是沒有保障的,如果殘疾人傷殘的程度輕微,換句話說傷殘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活,能夠給被收養人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空間,對被收養人身心健康能得到很大的提高,那麼就這一條件是可以領養的。

符合上述領養孩子條件的殘疾人朋友,可以到孤兒院領養孩子了。但是,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領養孩子必須辦理領養登記。沒有經過辦理合法領養登記的領養關係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看完上文後我們知道領養是什麼意思,而對於社會上的殘疾人,只要其能夠滿足關於收養人的條件,也即收養人的條件,那麼也是可以領養孩子的。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可以幫助各位解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