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代位繼承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代位繼承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律制度。

在代位繼承中,已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爲被代位繼承人;代替被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人,稱爲代位繼承人,如孫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代位繼承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代位繼承必須是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須先於父母死亡。

2、有代位繼承權的人僅限於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並且不受輩份的限制,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有代位繼承的權利,而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和長輩直系血親都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3、代位繼承人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他們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喪失繼承權的,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只有完全具備以上四個條件,代位繼承才能發生。代位繼承還有別於轉繼承:轉繼承就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應繼承的遺產轉由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的制度。

二、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第一,性質和效力不同。

轉繼承是在繼承開始,繼承人直接繼承後,又轉由轉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實質上是就被繼承人的遺產連續發生的兩次繼承。轉繼承人享有的實際上是分割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而不是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遺產繼承權,轉繼承人行使的只是對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被轉繼承人取得遺產份額構成其遺產),而不是對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

而代位繼承是代位人基於代位繼承權直接參加遺產繼承,代位繼承人享有的是對被繼承人遺產的代爲繼承權。代位繼承人蔘加繼承所行使的是對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權,而不是對被代位人的遺產繼承權。

第二,發生的時間和成立條件不同。

轉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並且可因任何一繼承人的死亡而發生,任何一個繼承人都可成爲被轉繼承人。而代位繼承只能是因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生,只有被繼承人的子女才能成爲被代位繼承人。

第三,主體不同。

轉繼承人是被轉繼承人死亡時生存的所有法定繼承人,被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任一繼承人。被轉繼承人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轉繼承;沒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則可由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轉繼承。

而代位繼承中的代位繼承人僅限於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被代位人只能是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不能代位繼承。

第四,適用範圍不同。

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例如,遺囑中指定的遺囑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未表示放棄繼承權,但在未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此時該遺囑繼承人依照遺囑應得到的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就發生轉繼承。

現在繼承的方式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有法定繼承,還包括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才能夠按照法律當中所規定,透過代位繼承來繼承,否則,即使已經發生繼承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