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登記一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協議關於財產歸屬的特別約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則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屬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證上爲一方名字的,則房產雙方可協議,協議不成,房產歸登記一方,對於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可要求分割。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登記一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