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的關係在什麼情況下是能解除

父母子女的關係可以解除的情形如下:

1、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結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離婚而解除;

2、子女被他人收養,則父母子女的關係依法消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是親生父母子女的關係,即使是簽訂瞭解除關係的協議書也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子女的關係在什麼情況下是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