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的關係能解除嗎

父母子女的關係能解除嗎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年邁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那麼這樣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否能解除呢?或許很多人對這個問題都不太瞭解,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父母子女的關係能解除嗎。

父母子女的關係在一般情況下,如父母離婚等,是不能結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規定,父母子女的關係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養,則父母子女的關係依法消除。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據此,將子女送養他人後,生父母便不再對該子女負撫養教育的義務,該子女成人獨立後,對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同樣,生子女與親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同胞兄弟姐妹之間也沒有了任何權利義務關係。未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的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生父母的關係自動恢復,與其他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隨之恢復。

二、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結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離婚而解除。

案例:青青還在襁褓之中就被父母送人收養。養父母視青青爲己出,青青在養父母的關心和愛護中長大。無意中,青青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在徵得養父母的同意後,青青經常和生父母來往。此時的生父母憑藉改革的春風,早已經擺脫貧窮,過上了小康日子。誰知天有不測風雲,和生父母相認不到一年,生父患急症不治身亡。處理完父親的後事,兄弟姐妹就父親的遺產進行了分割,青青知道後起訴到法院,認爲生父的遺產他也有一份,但是法院駁回了她的起訴,因爲青青沒有和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在法律上,青青還是養父母的女兒,她和生父母的關係已經結束了,因此青青不能作爲法定繼承人繼承生父的遺產。

根據上文的具體闡述,我們可以知道一般情況下父母子女關係是不能解除的,但要是經過法律程序,父母子女關係在特殊情況下還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子女被他人收養,此時親生父母與子女的父母子女關係依法解除。以上內容由本站小編爲您解析,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