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的處分權怎麼規定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有財產的處分權是指夫妻對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以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等,具有平等的轉讓、消費、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有財產的處分權怎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