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資格考試報告條件

質量資格考試報告條件:首先是學歷有着明確的要求,初級必須是中專學歷;中級的報考條件,如果是大專學歷,必須從事質量工作5年,本科需滿足4年,如果是研究生,從事質量工作滿1年,博士直接可以報考。

質量資格考試報告條件

質量資格考試科目:

一、中級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滿120分,試卷滿分爲200分。

二、初級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滿96分,試卷滿分爲160分。

考試內容

全國礦業權評估師考試

全國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認證中心

由省、地市人事局頒發職業資格證書

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共設2個科目,北京地區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二、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並符合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三、對在《暫行規定》發佈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四、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五、質量專業資格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六、北京地區的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直屬單位的參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參加本市組織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