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房屋質量安全鑑定資質條件是什麼?

一級房屋質量安全鑑定資質條件是什麼?

一、一級房屋質量安全鑑定資質條件是什麼?

一級房屋質量鑑定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註冊資金不少於200萬元;

2、從事房屋安全鑑定5年以上,承擔過較大規模的房屋安全鑑定項目,履行房屋鑑定機構職責,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享有良好社會信譽;

3、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建築結構或相關專業進階職稱,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10年以上工作經歷;

4、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建築結構、建築工程等專業10人(含國家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2人),地質專業1人,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專業各2人。以上人員 從事房屋安全鑑定或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建築工程技術、建築設計等5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70%;

5、有房屋安全鑑定檢測專用試驗室。有固定工作場所和必需的技術設備、儀器;

二、哪些情況下需要做房屋質量安全鑑定?

1、在房屋建築上設定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於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定廣告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設定。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鑑定,並採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質量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爲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6、興建大型建築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築物和構築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鑑定,並按照規定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由此可見,從事房屋質量安全鑑定必須取得資質,目前房屋鑑定資質分爲3級,其中1級要求條件最嚴格。鑑定機構的註冊資本要大於200萬,並且有5年以上房屋安全鑑定業務經驗。相關技術人員要符合人數規定。鑑定機構按照科學手段對房屋質量進行評定,出具質量鑑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