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對特定事項要經過鑑定後才能確定賠償、責任等,對於一些有遺漏的,應當時候補充鑑定,交通事故後什麼情況需要補充鑑定?補充鑑定的條件是什麼?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補充鑑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請求進行補充鑑定:
1.委託人增加新的鑑定要求的;
2.委託人發現委託的鑑定事項有遺漏的;
3.委託人在鑑定過程中又提供或者補充了新的鑑定材料的;
4.其他需要補充鑑定的情形。
補充鑑定是原委託鑑定的組成部分。
補充鑑定應有下列條件之一的:
(1)發現新的相關鑑定材料;
(2)原鑑定項目有遺漏;
(3)其它需要補充鑑定的情況。
重新鑑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1)鑑定機構人不具備司法鑑定執業資格或者超出鑑定範圍的;
(2)材料失實或者虛假的;
(3)鑑定人虛假鑑定的;
(4)鑑定人應當迴避而沒有 迴避的;
(5)其他因素可能導致鑑定結論不正確的。重新鑑定不能超過二次。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補充鑑定的條件,在交通事故後遇到上述問題,可以進行補充鑑定,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