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補辦出生證明需要哪些資料

醫院補辦出生證明需要哪些資料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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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丟失了怎麼補辦?搬家的時候發現小孩的出生證明丟了,現在如何補辦需要哪些材料

(一)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二)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注: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