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休病假期間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職工休病假期間工資是怎麼發放的?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病假扣績效是屬於合法的,首先員工的績效是根據員工工作情況而給予員工的獎勵性待遇,在達標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領取,員工請假沒有工作,那麼就沒有績效工資。第二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有法律規定,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80%。所以沒有扣員工的基本工資就可以了。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所以具體職工請病假期間的工資怎麼發放,還是要看職工的請病假的具體時間,如果職工只是請個一兩天的病假,這種情況是不能夠扣除職工的工資的,除非是職工請的不是病假,而請的是事假。而且就算職工是請病假,那麼他在規定的兩個月的醫療期之內,是能夠拿到原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