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產品的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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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險產品的種類有哪些

近幾年來,隨着醫療疾病等的治療費用的不斷增加,很多人都開始擔心自己萬一得了病都沒辦法治療。不過好在現在很多的保險公司都推出了很多的這一類的保險項目,稱爲健康險。那麼健康險產品的種類有哪些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健康險,是健康保險的中文簡稱,是指保險公司透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與其相關法律有《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等。

險種分類

醫療保險

即醫療費用保險,指以約定的醫療費用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即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保險,它是健康保險的主要內容之一,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用,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設備等的費用。

疾病保險

指以疾病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包括有普通疾病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兩種形式。通常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給付方式一般是在確診爲特種疾病後,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險金額[1] 。

收入保障保險

指以因意外傷害、疾病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具體是指當被保險人由於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減少收入時,由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分期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形式。

護理保險

長期護理保險是爲因年老、疾病或傷殘而需要長期照顧的被保險人提供護理服務費用補償的健康保險。保險範圍分爲醫護人員看護、中級看護、照顧式看護和家中看護四個等級,但早期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不包括家中看護。

保險條款

在健康保險合同中,除適用一般人壽保險的寬限期條款、復效條款、不可抗辯條款等條款之外,由於健康保險的危險具有變動性和不易預測性、賠付危險大,保險人對所承擔的保險金給付責任還規定了一些特殊的條款,即健康保險所獨有的條款。

年齡

不同年齡的人具有不同的健康狀況,年齡過高或過低都存在較常人更高的健康方面的危險,因此年齡大小是保險人在決定是否承保時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一般,健康保險的承保年齡多爲3歲以上、60歲以下,個別情況下可以放寬到0~70歲。

此外,人的性別也有很大關係。通常,女性的期望壽命要長於男性,健康狀況也要好於男性,從而男性投保健康保險時的保險費率要較同齡女性高。

體檢條款

它允許保險人指定醫生對提出索賠的被保險人進行體格檢查,目的是使保險人對索賠的有效性做出鑑定。體檢條款適用於殘疾收入補償保險。

觀察期條款

僅僅依據病歷等有限資料很難判斷被保險人在投保時是否已經患有某種疾病,爲了防止已有疾病的人帶病投保、保證保險人的利益,保單中要規定一個觀察期(大多是半年)。在此期間,被保險人因疾病支出醫療費或收入損失,保險人不負責,只有觀察期滿之後,保單才正式生效。

也就是說,觀察期內發作的疾病都假定爲投保之前就已患有,保險人根據最大誠信原則可以拒絕承擔責任。如果在觀察期內因免責事由造成保險標的滅失的(如被保險人因病死亡),則保險合同終止,保險人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如果保險標的沒有滅失的,則由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決定是否續保,也可以危險增加爲由解除保險合同。

等待期條款

所謂等待期(WaitingPeriod),也稱免賠期間,是指健康保險中由於疾病、生育及其導致的病、殘、亡發生後到保險金給付之前的一段時間。健康保險的保險合同在“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條款中一般都要加上“等待期”的約定,時間長短不一。

免賠額條款

在健康保險合同中,一般均對醫療費用採用免賠額的規定,即在一定金額下的費用支出由被保險人自理,保險人不予賠付。

給付限額條款

在補償性質的健康保險合同中,保險人給付的醫療保險金有最高限額規定,如單項疾病給付限額、住院費用給付限額、手術費用給付限額、門診費用給付限額等。

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的個體差異很大,其醫療費用支出的高低差異也很大,因此爲保障保險人和大多數被保險人的利益,規定醫療保險金的最高給付限額,可以控制總的支出水平。

而對於具有定額保險性質的健康保險,如大病保險等,通常沒有賠償限額,而是依約定保險金額實行定額賠償。

以上內容就是對健康險產品的種類有哪些?這一問題的具體的回答與說明。現在大家對買健康險的熱情是不斷的增加,但是也必須是要在經過充分的瞭解之後再去進行選擇購買才行。現在市面上的健康險的種類還是比較繁多的,這就需要我們市民自己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