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合同上的交強險怎麼賠償?

一、買保險合同上的交強險怎麼賠償?

買保險合同上的交強險怎麼賠償?

交強險賠償的標準是:有責賠償: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賠償人身和財產總限額爲12.2萬元;無責賠償:責任全在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總限額爲12100元。

交強險負有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建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不僅有利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療救治,而且有助於減輕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經濟負擔。而商業三責險則屬於商業保險,保險公司經營該險種的目的便是盈利,這與交強險“不盈不虧”的經營理念顯然相去甚遠(目前交強險的全國統計情況表明,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暫處虧損狀態)。

二、購買交強險的過程中,會產生哪些費用?

(1)初始費用:主要指爲保險合同訂立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其中保單招攬費用(即手續費)是初始費用中很重要的一項。手續費比例每單不得高於保費的4%。

(2)管理費用:主要指保險合同訂立後的日常經營管理費用。

(3)間接理賠費用:包括向本公司理賠人員所支付的勘查、檢查、鑑定等費用。

(4) 流轉稅:營業稅率爲5%,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平均爲營業稅應納稅額的7%和3%。

(5)保險保障基金: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1%提取保險保障基金,記入當期損益。

(6)再保險成本:交強險業務運營商往往根據需要對交強險業務作合適的再保險安排,而分入業務應該給再保險分入人能夠帶來一定的利潤,這就構成了再保險成本。各保險公司所作的再保險安排不盡相同,再保險成本也存在差異。

(7)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每年按照交強險收取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該項基金目前尚未建立。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購買了交強險,那麼交強險的賠付通常是根據當事人的全部責任或者是部分責任進行賠償的,如果當事人是全部責任人,那麼涉及到財產事故的賠償,通常可以賠償到兩千元左右,如果涉及到人身事故,比如說死亡或者是殘疾,那麼通常賠付是在11000元,當然最高是可以賠付到1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