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裁決申請行政複議要多少錢

一、不服行政裁決申請行政複議要多少錢

不服行政裁決申請行政複議要多少錢

我國的行政複議實行不收費的原則。 行政機關應該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我國明確規定,行政複議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機關應該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職能的過程,同時也是實現對老百姓合法權益保護的過程。

二、行政複議機關的確定

1、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2、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

3、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爲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

4、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三、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的準備

1、送達行政複議書副本,並限期提出書面答覆。行政複議機構應當自行政複議申請受理之日起7日內,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書面答覆,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2、審閱複議案件有關材料。行政複議機構應當着重審閱複議申請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書面材料、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被申請人的書面答覆。

3、調查取證,收集證據。

4、通知符合條件的人蔘加複議活動。

5、確定複議案件的審理方式。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爲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個人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行政複議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公民可以依法享用自己的權利,不過也是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行政複議一般的訴訟時效是六十天,在六十天之內都是可以隨時申請,如果超過訴訟的情況下行政複議機關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