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取得物上代位權的途徑

保險人取得物上代位權的途徑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知道。債權人作爲抵押權人對該保險金行使物上代位權,可以請求提存。後來由於事故汽車報廢

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並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