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頭支票是什麼意思

空頭支票是什麼意思

一、空頭支票是什麼意思

空頭:有名無實的。指不能兌現,即取不到錢的支票。比喻不準備實現的諾言。

空頭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請求付款時,出票人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據金額的支票。 票據法規定支票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即不得簽發空頭支票,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畢止,保證其在付款人處的存款帳戶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額的資金。對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簽發空頭支票騙取財物的行爲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票據法規定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開出空頭支票給予付款人在一定基金專款尚未從其存款帳戶提取前暫時的單通常不計利息的信用,提現時“浮存”消失,開出空頭支票的可能也就結束了,但同時,持有者享有暫時的補貼。爲了防止由於資金不足而支票拒付,開出空頭支票的受益人當然要確信其帳戶上的銀行存款餘額在收現時足夠支付新的借款。

二、籤空頭髮票有哪些責任

1、行政責任

我國《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錢財爲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

2、刑事責任

對於透過簽發空頭支票騙取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我國刑法規定,對其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民事責任

簽發空頭支票的行爲是被我國票據法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持票人除了要求出票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規定的金額和費用支付外,還可要求出票人承擔因其簽發空頭支票給其造成損失的補償責任。

透過以上內容的分析介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什麼是空頭支票了吧,從法律角度來講,空頭支票一般就是指那種不能兌現的支票,這種時候往往會涉及到金融詐騙。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