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養老集資詐騙

投資養老集資詐騙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養老非法集資的類型有哪些



  1、以提供“養老服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此類非法集資行爲不具有提供養老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提供養老服務爲主要目的,以養老服務爲名收取會員費、“保證金”,並承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等方式非法吸收公衆資金。


  2、以相關“銷售產品”等名義吸收資金

此類非法集資行爲是指養老服務機構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爲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等方式吸收公衆資金。


  3、以投資“養老公寓”、“養老院”等名義吸收資金

此類非法集資行爲是指不具有房地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地產銷售爲主要目的,打着投資養老公寓、養老地產等幌子,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等方式非法吸收公衆資金。還有部分以投資養老基地、養老建設項目等名義,承諾給付高額回報,非法吸收公衆資金。

養老服務業尚處於發展起步階段,一些收費監管方式仍待研究完善。老年人金融知識欠缺,容易被引誘受騙。一些養老投資或收費行爲涉及多個部門和行業,協調監管難度大。下一步,民政部將加強研究,做好風險防範、政策宣傳和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