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抵押合同糾紛裁決書

擔保抵押合同糾紛裁決書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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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糾紛案件裁決書範本


××××仲裁委員會裁決書

××××裁字第××號

申訴方:×××       被訴方:×××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

案由:×××

……(雙方爭議的內容及各自陳述的意見)

查明:……(寫明仲裁庭查明的事實和認定的證據)

本會認爲:……(寫明裁決的理由)。依照……(寫明裁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目)之規定,裁決如下:

(一)……

(二)……(寫明裁決結果)

(三)本案仲裁費×××元,由×××承擔。

本裁決爲終局裁決。

首席仲裁員:×××

仲裁員:×××

仲裁員:×××

×年×月×日(印章)

書記員:×××

旅遊糾紛案件已成爲當今社會一個較爲頻繁的案件類型,由於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無法透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較好地解決雙方矛盾,由此進入仲裁階段。而關於旅遊糾紛案件裁決書的內容,重點要寫明案件的事實及雙方爭議的內容,以此爲依據,結合相關法律,形成仲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