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在我們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現在的生活當中,普通老百姓在購買大件的商品的時候,通常情況下都會事先詢問一下這個商品的保修期限,因爲在保修期限是可以來進行修理的,同樣的工程胎質量也是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在我們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在我們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一、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在我們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期規定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房屋建築所有人和施工單位保修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

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覈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工程保脩金是承包方保證工程交付後在最低保修年限內正常使用的一種措施。承包方應採用預留保脩金的方法,作爲對工程質量和保證工程正常使用的擔保。

設立、預留保脩金以及保脩金佔工程造價的比例和數量,由承發包雙方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約定。如工程保修發生爭議,確屬承包方的保修範圍,不論是否設立保脩金,或者保脩金已經使用完畢,承包方均應承擔保修責任。

在這裏給大家介紹的是,我們國家工程質量保修內容,包括保修的一些具體的範圍,其次就是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以及工程質量保脩金的相關具體規定,除此之外,也給大家介紹一下具體的保修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