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人的義務與責任有哪些

1.不得違法發包的義務。
2.提供必要條件的義務。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等,爲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3.及時驗收的義務。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人的義務與責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