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是否必須採用公開招標?

工程招標是否必須採用公開招標?
律師解析:工程招標不一定要採用公開招標。
一、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二、工程招標方式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一)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三、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
‎(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